2017-07-11 14:52:55 点击数:
2月9日,从县民政工作会上了解到,2016年我县社会救助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016年,我县全方位落实兜底救助政策,将城市低保标准从家庭月人均收入565元调整为590元;农村低保标准从家庭年人均收入3200元调整为3600元。全年审批城市低保278户492人,农村低保5991户18769人,发放保障金6493万元。教育救助181人,发放助学金89万元,低保家庭子女就学救助实现100%。医疗救助1666人次,资助医疗费932万元。为低保户缴纳健康扶贫险190万元,1.9万余人受惠。临时救助502户,发放救助金484万元。发放五保供养金478万元,822户841名五保户的吃、穿、住、医得到了较好的保障。完成工会档案库中112户困难职工家庭和下岗失业困难人员家庭每户1000元的临时救助。严格按照“户申报、镇(街)审核、残联审批、民政审定”四个步骤,全面发放残疾人护理补贴750万元。下拨冬令、春荒补助金100万元,采购救灾物资300余万元,进一步提高了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下一步,县民政局将进一步完善专项救助制度,将困难居民大病刚性医疗支出纳入全额救助,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大救助工作机制,实现“应救尽救”。(姚 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