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03 16:59:46 周至人 点击数:
广大群众朋友:
为做好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公布两名核酸阳性人员的密切接触者白某和廖某的部分活动轨迹,请有相同轨迹的人员及时向村组(社区)报备,落实居家措施和核酸检测。
2021年12月20日,白某和廖某乘坐西安市311路公交车(佩戴一次性口罩),从西安市雁塔区西沣三路上车,在西北大学站下车,上车扫码时间为2021/12/20 13:33:57,车辆信息为陕A09558D。
12月20日,16:04白某在周至县老米家泡馍馆(金周御园小区东门对面)就餐,持续约30分钟。在县人民医院附近乘坐出租(付款给:街头巷尾,17:22,佩戴一次性口罩)返回马召镇红崖头村。
12月21日10:45—11:06廖某在周至县楼观镇焦镇邮局对面的和润购物广场购买瓜子、散装零食。(佩戴一次性口罩)
12月22日13:46—14:01廖某在周至县楼观镇焦镇邮局对面的和润购物广场购买大米。(佩戴一次性口罩)
12月23日13:46—13:54廖某在周至县楼观镇焦镇邮局对面的和润购物广场购买生活用品(牙膏、牙刷等)和买菜。(佩戴一次性口罩)
周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