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共周至县委网信办

热点内容

 您登录金周至的目的是

浏览新闻

网上办理涉税事项

查询税收政策

政策咨询

其它

经济民生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经济民生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9月1日起实施

2021-06-02 15:48:30 中国新闻网 点击数: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广泛调研、公开征求意见基础上,教育部部长陈宝生于6月1日签发第50号教育部令,颁布《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学校保护”的规定,系统整合、创新完善了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分一般保护、专项保护、管理要求和保护机制等章节,全面构建了学校保护制度体系,就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如学生欺凌、校园性侵害等建立完善了相应专门制度。

《规定》遵循全面保护的原则,依据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等法律,专设“一般保护”一章系统规定学校应当尊重和保护的未成年人基本权利,包括在校园内的平等权、生命健康与自由、人格权、隐私权、受教育权、休息权、财产权、肖像权和知识产权、参与权、申诉权等权利。

《规定》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针对学生欺凌、校园性侵害等社会关注度高、对学生合法权益损害重大的问题构建了专项保护制度,完善了相应的防治工作机制。构建防治学生欺凌的规则体系,明确从预防、教育、干预制止到认定调查、处置等方面的防控具体要求,特别细化了构成学生欺凌的情形和认定规则,便于学校把握、运用。同时,完善校园性侵害、性骚扰的防治规定,要求学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建立预防、报告、处置性侵害工作机制,明确了禁止教职工与学生谈恋爱等行为“红线”。

《规定》将于2021年9月1日起实施。


首 页 | 走进周至 | 周至资讯 | 文艺文化 | 金周至报 | 专题专栏 | 国卫复审 | 文明周至

版权所有:中共周至县委网信办 邮政编码:710400 E—mail: ZZXCWZ@163.com 西安网站建设

陕ICP备20009256号-1 6101240200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