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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初仕盩厔县

2017-05-11 09:02:53 点击数:

周至设县,远在汉武帝太初元年(前104)。2000多年了,已说不清有多少人在周至当过县官,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已淡出了人们的记忆。然而,唐代元和年间在周至当过县尉的大诗人白居易,却给后人留下了不灭的怀念。

唐德宗贞元十六年(800),29岁的白居易以第四名的成绩考中进士。唐宪宗元和元年(806)四月,白居易与好友元稹应试“才识兼茂名于体用科”,又一同及第。白居易授周至县尉。

最让白居易魂牵梦绕的地方,莫过于仙游寺了。诗坛巨作、千古绝唱《长恨歌》,就诞生在这座山环水绕的古寺之中。除了这些,民间还流传着许多白县尉的轶闻故事……

白居易在任期间,时常身入乡间,体恤民情。唐宪宗元和二年(807年),芒种已到,黄鹂催收,他策马马召南岗,来到正在挥汗收割的农民中间,并与之谈论农耕生计。有感,写出了著名的现实主义诗作《观刈麦》:“……妇姑荷箪食,童稚携壶浆……足蒸暑土气,背灼炎天光……复有贫妇人,抱子在其旁……田家输税尽,拾此充饥肠!”最后,诗人扪心自问,发出感慨:“今我何功德?曾不事农桑……念此私自愧,尽日不能忘!”

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有多少“县老爷”能在赤日炎炎下身入田头,观民刈麦?且能细听拾麦穗的贫妇们相互交谈?又有谁能扪心自问,自省自愧?无疑,白居易是他们中堪为楷模者。

    白居易不光怜贫,而且爱才。邑人一学子,独居山林,避世苦学。一个秋雨连绵的日子,他关心此人难耐寒湿,便亲往探访,携手攀谈,并写诗记述:“惨惨八月暮,连连三日霖。邑居尚愁寂,况乃在山林。林下有志士,苦学惜光阴。岁晚千万虑,并入方寸心。岩鸟共旅宿,草虫伴愁吟。秋天床席冷,夜雨灯火深。怜君寂寞意,携手一相寻。”

白居易性情刚直,秉公为政,在仕途上屡受责难。时任县令口碑不佳,为官不正。几次徇情枉法的案子,都是白居易鼎力为民伸冤,改变或纠正了上司的错判。当时有一首民谣这样唱道:“县尉来/云四开/青天露一块/百姓把头抬/冤有头来债有主/衙门从此向北开!”百姓越是歌颂他,县令越是想法设法刁难他。

    无奈,他从仙游寺的山上移了两棵松树栽在县衙厅前,以松为伴,打发时日。后来,他在《寄题周至厅前双松》中写到:“有时昼掩门,双影对一身。尽日不寂寞,意中如三人。”秉公爱民的不公正回报,让他仰天长叹:“忆昨为吏日,折腰多苦辛。归家不自适,无计慰心神……悔从白云里,移尔落嚣尘!”

    公务的繁忙,官场的失意,始终没有减淡白居易对周至山水的热爱,对政务的勤勉。他在《再因公事到骆口驿》一诗中写道:“今年到时夏云白,去年来时秋树红。两度见山心有愧,皆因王事到山中。”

白县尉断案,颇受民誉。张、赵两位乡绅因为争夺财产,动了官司,告到了县衙。两人都挖空心思地设法行贿,企图打通“官节”、偏袒自己,获取涉案财物。由于白居易清廉之名远播,他们知道直接送钱必吃闭门羹。于是,改变方法,“曲线行贿”:张将一条大鲤鱼掏空,内塞银钱;赵将一个大西瓜去瓤,内置银两。然后,二人先后通过熟人关系,暗暗分别将鱼、瓜送进衙门。白县尉升堂开庭审理此案时,两人分别陈述了各自理由之后,又都说了一句暗示性的“密语”。张说:“我是有理之人,理(鲤鱼)大。”赵说:“我是个瓜(傻)人,瓜(西瓜)大。”白居易早知详里,即时拍案大喝:“此案姑且不断。今天,先判你二人‘买衙贿官’之罪,每人重责四十大板!”然后,更换了原办案人员,并将鱼、瓜之中所贿之钱,悉数没收充公。退堂之前,白居易又当庭宣示:“自古衙门面向南,理在后边钱在先。本县改衙面向北,钱路堵衙理通天!”

又一案,县西一妪状告伍员外讹取他儿子500铜钱。老妇陈述案由:500铜钱原本全系儿子卖油所得;伍员外却诬说老妇之子大白天入其室抢了他家铜钱,且有管家丁孙三见证。这个伍员外,还是时任周至县令的朋友。此前,卖油郎已被“追”回500铜钱,又被拘捕入狱。这个案子,确实难办:县令是县尉的上司,又曾明示要判伍员外胜诉。然而,白居易不为权势所惧,不为人情所碍,丝毫不管这“前案已定,上司之托”,只是觉得事有蹊跷,必须断个水落石出、清明公道。所以,他亲自复查此案。

开庭后,白县尉命人抬来一锅热水,先将铜钱放入锅中。顿时,热水浸出了铜钱上的油渍,满满漂了一层油花花。他明白了,此钱应是卖油郎做生意所赚之资、所积之财。接着,又传来丁孙三,问道:“你是管家,为何不当场抓获盗贼?”丁孙三回答:“盗贼强壮,抓不住他。”又问:“既是大白天行窃,为何不呼唤家丁们赶来捉贼?”丁孙三支支吾吾,无法抵赖。白居易当庭宣判:“管家失职,纵容窃贼,判责四十大板。”丁孙三一看,这一下连累到了自己,才后悔当初不该谄主陷良。为免受皮肉之苦,遂如实招供:“原本无有失窃之事。一日,卖油郎来伍家卖油,适逢伍员外从旁经过,看见了卖油郎囊中的五百铜钱,随后与之攀谈,得知卖油郎势单力薄,仅与家中老母相依为命,便心起歹念、讹良为盗,并指使我作伪证栽赃讹诈。”伍员外虽已知道案情真相大白,但仍“情急生智”,抬出了县令大人:“此案业经县令过问,岂能有错!这是丁孙三害怕挨打,才出卖主人,改变证词了。”白居易正言厉色地告诉他:“今日只问案情,不说人情。既是管家怯打卖主,你如何解释五百铜钱尽染油渍之事?”伍员外支支吾吾、难圆其辞。这会儿,在场围观的四方百姓,纷纷走上前去,竟相揭发伍员外平日里渔肉乡邻的件件恶行、桩桩劣迹。众目睽睽之下,伍员外按照“诬陷反坐”的律条锒铛入狱;卖油郎则当庭获释,拿回了自己辛苦所得的500铜钱,扶娘回家。

因了白居易的缘故,其后,历朝历代周至县的县官们形成了一个不约而同的规矩:新官一到任上,不坐正衙,改在双松署办理公务。其目的,在于励志勉廉、律己奉公。

宋代,一场兵变,双松遭毁。后任的知县们仍新移两棵松树于庭前,继续在双松署受讼理案。

再后,周至县来了一位进士出身的胡知县,颇有文才,口碑亦好。他担心双松署为人淡忘,便亲书“双松旧署”一方长匾,高悬厅前。

明代正统年间,县官又在双松署旁树起了一通石碑,上书“尔俸尔亻录,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苍难欺”。

清代道光九年(1826)进士、刑部主事、周至人王禹堂,在一首题为《白香山尉廨旧址》的诗中写道:“末吏登名宦,可知惠政真。青山分一席,谁信是诗人。”

周至人永远传颂着白县尉的感人故事,永远把他那如椽大笔写就的诗句视为珠玑珍宝,代代相传,铭刻深心。

(作者系中国作协会员、西安市作协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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