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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政务服务中心安监局窗口开展2019年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办理工作

2019-01-21 14:18:13 点击数:

2019年春节临近,周至县政务服务中心安监局窗口于1月15日开展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工作,截止今天,3个工作日共核发38个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时间将持续到本月28日。

2019年,周至县安监局总结以往经验,严格按照西安市局烟花爆竹直营直销模式要求,从严审批,科学规划,同时强化宣传教育,落实管理,切实保证周至县烟花爆竹经营市场安全规范运营。

一是做好布点规划。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申请人绝大多数基于老经营户,申请经营地点基本不变,但由于烟花爆竹零售对周边安全条件要求较高,一年内环境的变化不可避免,每个点都需要重新进行现场踏勘确定是否符合要求。县安监局工作人员结合以往审批中发现的问题,提前一个多月到各乡镇街道现场踩点,了解经营点周边安全条件,充分听零售户周围意见,根据实际情况初步确定全县烟花爆竹零售布点规划,再进行两到三次上门审核工作,确定符合布点规划的零售点后,再准备申报材料,杜绝了申请人的盲目申报,避免群众前期无效的跑腿和不规范申报材料造成的浪费。

二是加强安全教育。县安监局组织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培训会并参加考试,提高销售人员及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意识,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其自身经营行为,确保安全经营。

还需要申请办理许可证的销售点可以拨打中心窗口电话进行业务咨询(87116421),准备好相关资料,及时进行办理。

(一)现场审查布点:县安监局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省、市文件精神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对全县烟花爆竹经营网点现场安全条件进行逐一审查,对初审合格的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县安监局将统一告知,并发放烟花爆竹零售布点(许可)申请表

(二)经营者申报:2019年元月19日前,经县安监局现场初审合格的烟花爆竹零售店,持县市场监管局核发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预先名称核准通知书及复印件到安监局前来申报。

(三)安全培训:县安全生产协会对现场审查合格的烟花爆竹零售店主要负责人进行统一集中安全资格培训,并对考核合格的人员发给培训上岗证。

(四)购销合同:办证者必须持有周至县祥和烟花爆竹专营社签订的购销合同及安全经营管理协议。

(五)颁发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者持本人以上相关资料到周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管三科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到县政府政务大厅三楼81号安监局服务窗口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凡是未注册登记工商营业执照的零售店须持市场监管局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县安监局核发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到市场监管局注册登记《营业执照》,未办理注册《营业执照》手续的经营户一律不允许擅自经营,注册办理了《营业执照》的经营户须立即持《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到县安监局监管三科备案,并签订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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