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29 09:09:22 点击数:
8月24日,副县长周训良召集县政府办、发改委、国土局、规住局、环保局、水务局、尚村镇、富仁镇、二曲街办、四屯镇、哑柏镇、青化镇等单位负责人,研究渭河周至段生态区专项整治工作。
会议学习了《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西安市渭河生态区的通告》以及省市关于设立渭河生态区的相关会议纪要;会议就下一步做好渭河生态保护工作进行了充分的研究讨论。
会议决定:一是由县水务局在两日之内,把《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西安市渭河生态区的通告》印发至沿渭镇、村、组,进村入户,做到群众家喻户晓。二是对渭河生态区已经实施的项目逐一进行梳理,各行业主管部门(发改、国土、规住、环保、农业等部门)及沿渭各镇要按照“一项一档”的要求,认真进行梳理,登记造册;对所有渭河生态区拟建、在建项目已办理的手续,全面进行审视和回头望,凡不符合渭河生态保护要求的项目,要立即对相关文件和手续予以清理。三是按照渭河生态保护区的相关要求,凡进入渭河生态保护区的项目全部实行“准入制”,务必做到严格把关,明确审批主体和生态红线范围,未取得相关准入手续的项目,一律不得准入、不得实施。四是沿渭各镇及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职,充分发挥河长制的作用,加强监管,对破坏渭河生态的行为,快速查处。五是县水务局要加强与市水务部门的对接,核清渭河生态保护项目准入具体的要求和规范,为我县渭河生态区综合整治工作提供支撑。
会后,周县长带领相关部门、镇负责人,对水之湄、水中央、富仁渔场、菲祺源等项目,逐一进行甄别和研判。在视察中,他安排了如下事项:一要加强巡查。沿渭各镇和水务、国土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各负其责,全力监管。二要全面梳理。沿渭镇要对本辖区的项目全面审视,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立即整改。三要带头自查。渭河生态区范围内的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带头进行自查,切实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