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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财政局关于对36处罚没砂石公开处置的公告

2016-10-12 10:39:25 点击数:

根据《西安市罚没物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政府研究决定,对36处流拍罚没砂石适当提高价格进行公开处置,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法人、个人或其他组织报名购买。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处置对象

为周至县公开拍卖罚没砂石流拍砂石一批,共计36处。有意购买者请自行查看处置对象,处置对象一律以现状为准。

二、购买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个人或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能严格服从相关部门管理,遵守本次处置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3、有交纳履约保证金、成交价款等款项的能力;

4、购买者必须在2016年11月20日前拉运完成,否则造成的损失自负;

5、购买者应具有符合条件的装砂设备,加工场地的选择必须符合国土、河道管理、环保、安全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要求。

三、履约保证金和成交价款交纳要求

履约保证金按购买金额交纳,购买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交纳5万元,10万元至50万元的交纳10万元,50万元以上的交纳15万元。购买者能在2016年11月20日前拉运完毕,经相关部门验收后,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否则履约保证金予以全额扣除,同时对未拉运的砂石将由政府组织一次性处理。

购买者可于2016年10月12日至2016年10月17日下午5时前交纳履约保证金及成交价款至以下账号:

户名:周至县收费资金管理中心

账号:26165101040001163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周至县支行幸福桥分理处

四、购买时间及方式

有意购买者可持有效证件(提供营业执照、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授权书原件)、履约保证金及成交价款交纳凭证于2016年10月12日至2016年10月17日下午5时前,到周至县财政局资产科办理购买登记手续,经资格审查后签订《购买协议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若同一处砂石出现竞争,以履约保证金和成交价款到账时间为准,先到先得。

五、价格咨询和购买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87112126

联系单位:县财政局资产科

周至县财政局

2016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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