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修订后的《周至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修订后的《预案》由总则、组织机构、监测预警、应急行动、应急响应、恢复重建、保障措施、宣传培训和演练、奖励与责任追究、预案管理与更新以及附件等十一部分组成,在应急指挥机构、职责等方面内容上有所调整,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总指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县气象局等29个相关单位及20个镇(街办)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为成员。
今后,《预案》将更好地发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在防灾减灾中的作用,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应急协作机制,全面提高气象灾害应急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气象局)